前言:
当我们在注册美国商标时,有时候难免会因为前期检索不到位,或者是太过于喜爱这个商标,心怀侥幸,导致所提交申请的商标被发现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冲突,这时候申请人一定会问了:这种情况是否必然会导致申请被驳回?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,该如何应对?
今天的【美国商标注册常见问题】,让我们来为您解答:当我们新提交的商标申请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冲突,是否必然被驳回?该如何应对?
在美国商标申请中,与已注册或申请中的商标存在冲突并不必然导致驳回,但需根据混淆可能性(Likelihood of Confusion)的判定标准采取针对性策略。
一、商标冲突的判定标准
根据《兰哈姆法》§2(d)及USPTO审查指南,冲突成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商标相似性:文字、图形、发音或含义存在显著相似(如"Nike"与"Nikee")。
2、商品/服务关联性:覆盖相同或相关类别(如第25类服装和第35类零售服务)。
3、商业渠道重叠:通过相同渠道销售(如线上平台或实体店)。
4、消费者混淆可能性:普通消费者可能误认为两者存在关联。
例外情形:
若冲突商标已连续3年未使用(需提交§8宣誓书证明),或申请人能证明长期共存历史(如10年以上无实际混淆案例),则可能突破冲突限制。
二、如果遇到商标冲突被驳回该如何应对?
阶段一:收到审查意见(Office Action)
有以下两个策略去解决:
策略一:法律抗辩
提交反驳书(Response),重点论证:
①商标差异:通过字形、发音、含义对比(如"Apple"电子设备与"Apricot"水果)。
②商品/服务区分:提供市场数据证明目标消费者群体不同(如医用器械与玩具)。
③弱化商标显著性:若引证商标为通用词汇(如"Ultra"),可主张其保护范围受限。
策略二:限制商品范围
修改申请中的商品描述,排除与引证商标重叠的部分(如将"服装"限定为"专业运动防护服")。
阶段二:进入异议程序(Opposition)
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235588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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